闽高思研〔2024〕8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4年度有关项目结题及撤销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项目结题
2021年起立项的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有关项目,达到结题条件的。
(二)项目清理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1年立项但未结项的课题(附件1),此次未申请结题或未达到结题条件,原则上将予以撤销。
二、相关要求
相关课题负责人需于2025年3月1日前将结题材料按要求提交至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因故未能及时结题者,需提交由校科研部门盖章的结题延期申请书(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至多可延期2次),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一)结题要求
结题课题的科研成果必须至少在CN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论文,项目成果须在论文中做好相应标注(详见各年度项目立项通知)。
(二)结题材料
结题课题需以下材料电子版标注“单位名称+姓名+省思政研究会202X年课题结项”发送至研究会邮箱:
1.相应年度的结题报告书(附件2-4)(扫描件,需经本人签字、校科研部门盖章)。
2.课题研究成果(扫描件,按照封面、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需经校科研部门盖章)。
3.用于报销的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票据凭证。
三、联系方式
赖老师:0591-22867280
郑老师:18105007356
电子邮箱:fjszyjh@163.com
附件1:2021年未结项课题.docx
附件2:2021年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3:2022年课题结题报告书.doc
附件4:福建省教育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