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高思研〔2023〕7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立足实际,大力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不断提升思政工作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体会员单位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二、选题范围
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新发展阶段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以及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申报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创新性、实践性的课题。
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的研究方向,结合自身研究实际自拟题目。原则上不受理选题方向之外的课题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原则上以课题组形式进行申报,鼓励跨学校组建课题组。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承担本研究会课题未按期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新的课题。
2.本科高校可申报4项,专科院校可申报2项。鼓励开展与工作紧密结合的实证调查研究。
3.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内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4.各高校对《申报书》的项目内容等进行审查和评审,根据评定结果依次排序,于2023年9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1份)寄送至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以邮戳为准),并将申报书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研究会的电子信箱,邮件主题标注“XX学校+省思政研究会2023年课题申报汇总”,逾期及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1)申报书(详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不改变原格式)
(2)汇总表(详见附件3,按照可申报数量依次排序汇总)
四、课题立项与管理
1.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50项,由思政研究会每项资助1000元,并择优纳入2023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2.立项课题实行结题审核制度,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必须至少在CN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论文,项目成果须在论文中标注“本文是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3年课题的阶段性成果”的字样。
3.资助经费于课题结题后由福建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书慧、郑逸凡
电话:0591-22867280
邮箱:fjszyjh@163.com
地址: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10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邮编:350117
附件: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