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2年立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4浏览次数:384

闽高思研〔20233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2年课题的通知》(闽高思研〔20227号)文件要求,各会员单位在学校评审的基础上,共推荐122个课题参与申报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2年课题。经专家组评审,确定对45个课题予以立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期限

课题的研究期限截止至202431日。课题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研究工作,于202433日前将结题材料按要求寄送至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研究会”),因故未能及时结题者,需提交由校科研部门盖章的结题延期申请书至研究会秘书处,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二、经费管理

研究会将给予重点课题资助经费3000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1000元,经费于课题结题后一次性划拨,课题经费管理依各院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三、结题要求和课题管理

(一)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必须至少在CN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1篇论文,项目成果须在论文中标注“本文是2022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的阶段性成果”的字样。

(二)结项时,立项课题需将《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2年课题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一份(本人签字,校科研部门盖章)、课题研究成果(论文复印件,按照封面、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一式三份,寄送至研究会秘书处,由秘书处审核,用于报销的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社团)往来结算票据凭证寄送至研究会秘书处。

(三)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科研成果里应有项目负责人的名字,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所在学校在三个月内报研究会审批(附更换者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研究会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项目。

(四)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规定任务;

6.提供的结题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五)未能按期完成研究的课题将给予通报,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专项课题。

四、联系方式

郑老师:18105007356

联系地址: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610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2年立项课题名单.pdf

附件2: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2022年结题报告书.doc



福建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2023214日